宿迁网讯 近年来,宿迁市各级财政着力优化教育支出结构,突出抓重点、补短板、强弱项,积极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,为宿迁市职业教育提质培优、增值赋能提供了坚实保障。
完善投入机制,强化职业教育发展要素保障。2018—2020年,全市财政职业教育支出分别为4.51亿元、4.86亿元、5.17亿元,年增长率6%以上。一是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。2018—2020年,我市职业教育生均经费分别为9585元、9611元和10204元。提前达到《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8〕68号)规定的“到2020年,苏北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不低于7000元”标准。二是落实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。自2020年起,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公用经费标准由1000元/生/年,提高到1500元/生/年,增幅达50%。
赋能职业教育,为保障改善民生“兜底”。一是加大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力度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扶贫助学政策,及时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奖助学金,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职教学生都能够安心在校生活学习。2018—2020年,全市共发放3.64亿元资助经费,资助29.46万人次中职学生。二是引导职校毕业生本地就业。出台《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》(宿政办发〔2021〕1号)),对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本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稳定就业并参与社会保险一年以上,就业率达75%以上的,给予职业院校一次性2000元/人标准奖励,就业率达70%以上的,给予职业院校一次性1500元/人标准奖励。
推进重点改革,助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。一是支持主导产业中的龙头企业每年新建企业实训基地20个以上,通过市级验收后,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补助。二是对建成省现代化实训基地、省现代化专业群的,同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150万元、20万元。三是对通过国家、省和市考核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验收的,企业所在地财政分别给予80万、50万、10万元补助。2018年以来,已累计安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相关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。
突出督查监管,坚持不懈抓好资金管理。一是坚持放管结合,进一步强化职业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,健全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职业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,全面落实职业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主体责任。二是以动态监控和专项监督检查为切入点,着力建立全覆盖、全过程、全方位的职业教育经费监管体系,强化事前评审评估、事中监控防控、事后公开公示。三是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,进一步强化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理念,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职业教育财政资金,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全过程,完善细化可操作可检查的绩效管理措施办法。